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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1 / 2)





  “也就是说,这种堵锁眼的行为,和起火不一定有关联?”韩亮又松了一口气。

  这案子也真是蹊跷,一会儿看像是案件,一会儿看又不像,让我们的心一会儿提起,一会儿放下。

  我摇摇头,说:“这可不好说,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现在的重点并不是堵锁眼这个行为的目的所在,而是起火点和起火原因要尽快搞清楚。既然我们明确了存在点火后关窗的可能,那么窗户的下方就应该是我们重点研究的区域。”

  “是啊。”林涛说,“窗户的下方就是一套布艺沙发,是可燃物,可以作为引燃的初始物。这也是我最为担心的地方了。”

  “沙发有移动吗?”我问。

  “没有。”林涛说,“除了消防部门在沙发附近表面提取了少量的灰烬,没有任何变动,里面的痕迹物证是可信的。”

  我点了点头,走进现场,在沙发的周围走了一圈,看了看沙发的状态。沙发只剩下铁质的框架,还有一些弹簧。铝合金的窗帘杆掉落在沙发的表面,已经烧黑了。沙发被一堆灰烬所包围,也看不出灰烬里有些什么。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沙发的旁边,林涛一把拉住我,说:“沙发烧得很脆,别踩,你那体重,估计一下就毁了。”

  我白了林涛一眼说:“谁说我要踩了?”

  我小心地把窗帘杆抬起了一点点,看了看。窗帘杆的下方,压着两小块布片还没有烧毁。一块是亚麻布的花色布片,另一块是灰色的绒布布片。两块布片因为受到窗帘杆的压迫,没有变成灰烬,但是受到热作用,牢牢粘在了一起。

  我想了一会儿,说:“起火点,是北边窗户的窗帘。”

  4.

  “如果确定起火点是窗帘的话,那么肯定是外来火源了。”丁支队说,“根据现场初步勘查的结果,窗帘的上下左右都没有任何电源接口或者通过的电线,下方的沙发周围也没有。而且,死者不吸烟,沙发周围也不应该摆放容易起火的装置。那么,火源从窗帘开始,唯一的可能就是外来的火源了。”

  专案组里,坐着二十几名刑警和几名消防军官。大家正在观看林涛制作的幻灯片,都是皱眉思考的表情。

  “可是,你是怎么确定起火点是北窗窗帘呢?”祁科长问我。

  “因为这两块布片。”我用激光笔指了指幻灯片上的特写照片,“这是我在现场灰烬中找到的,位于掉落的窗帘杆下方。显然,亚麻布的是窗帘,灰色绒布的是沙发坐垫的外罩。两块布片因为受到上方窗帘杆和下方沙发钢筋框架的挤压,没有直接过火,得以保存下来。”

  “明白了,你说的是起火顺序的问题。”丁支队说。

  我点点头说:“如果起火点是客厅地面周围的电源接口的话,那么引燃了易燃物,火势会顺着木地板慢慢蔓延,最后蔓延到沙发,甚至点着窗帘。但是最先烧着的,应该是沙发上的易燃布料。等窗帘杆都被烧得掉落下来的时候,不应该还残留沙发表面的布料。这就说明,在火势还不是很大的情况下,窗帘杆就已经掉落了。”

  “是的。”林涛接着说,“只有在窗帘布先点着的情况下,最先累及的才是窗帘杆。在窗帘杆掉落的时候,还有一小块窗帘布没有燃尽,被压在了沙发表面。此时,窗帘的火焰就点燃了很易燃的沙发,然后逐渐在客厅蔓延,甚至点燃了助力车上可能晾晒的衣物,烧破了助力车的油箱,最后引发了悲惨的结局。”

  “你们想一想。”我说,“只有这一种可能,才能在如此大火的现场,保留下来两块最易燃烧的布块。”

  “那么,也就只有一种可能导致这样的结局。”丁支队说,“有人在窗口点燃了窗帘,然后关窗逃离。”

  会场沉寂了下来。

  “那么,这就是一起放火案件。”丁支队扫视了专案组的民警们一眼,强调道,“一起死亡多人的严重、特大放火案件。”

  “虽然结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放火人的主观动机应该并没有想到这个结果。”我说,“放火人可能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恶作剧?是小孩子干的?”祁科长问。

  我摇摇头说:“根据报案人反映的情况,凌晨一点钟,他刚刚闻见一股焦煳味道。说明点火的时间,可能是在夜里十二点以后。这个时间,一般小孩子都被家长管束着睡觉了。而且,小孩子不怎么使用牙签。”

  “有什么依据是恶作剧呢?”丁支队问。

  我说:“用牙签堵锁眼,本身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根本不可能造成房门从里面打不开的情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一种恶作剧。同时,用打火机点窗帘,这同样是一种意义并不大的行为。如果是蓄意放火,完全可以携带助燃剂,然后从沙发开始起火。所以,我认为用打火机点燃窗帘,一样也是一种恶作剧的行为。”

  “既然是恶作剧,就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了,这样的矛盾关系,可就不好排查了。”丁支队说。

  “有发现。”一名侦查员走近专案组,拿着一个物证袋,说,“刚才例行巡查现场周围的同事,发现现场楼房西侧的外墙根,靠着一束塑料花。”

  “塑料花?”我从侦查员手上接过物证袋,看了起来。

  “这肯定是刚才有人趁着天黑放过去的,之前我们巡查还没有发现。”侦查员说。

  “这束花上有很多灰尘,应该是放置很久的,而不是特地买的。”我说,“偷偷摸摸地冒险去现场放花,我觉得肯定就是放火人干的了。”

  “啊?那我们赶紧部署路面巡控。”丁支队说。

  “敢如此进入中心现场附近,说明对现场很熟悉,是本地人。”我说,“这是我们排查的条件,但是同时也是我们巡控作用不会大的原因,放火人能很快回到家里,或者利用胡同绕过警察。”

  “我们错失了直接抓人的良机啊。”丁支队说。

  我说:“不过也无所谓,这个送花的动作,给了我们很多提示。至少印证了我之前的说法,这次火灾,是从一个恶作剧开始的。”

  “你说的是,放火人的愧疚行为?”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在现场附近放花,显然是行为心理学中说的愧疚行为。说明放火人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结果,更加印证了我之前的推断。同时,也说明放火人和死者之间是很熟悉的,有一定的社会交往和关系,这就大大缩小了我们的侦查范围,这是其一。其二是为了表达愧疚,不仅不送鲜花,更没有去买一束新的塑料花,而是用在自己家里放置了很久没有打理的塑料花。这说明放火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对了,别忘了排查嫌疑人的时候,看看他家里有没有空着的花瓶。”

  “熟人、熟地、经济拮据。”丁支队说,“这确实可以缩小很多侦查范围,但是如何甄别犯罪嫌疑人呢?”

  “这个简单。”我说,“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物证,牙签。我们之前说了,放火人并不是蓄意去放火,那么很有可能是路过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去做了两件恶作剧。把牙签插进锁眼里别断,点燃了窗帘。既然不是蓄意预谋,那么什么人会深更半夜经过现场的时候还带着牙签呢?”

  “对啊,谁会带着牙签啊?”大宝问。

  我笑了笑说:“我看了地形,现场附近不远处,有一个小市场,据说晚上会有一些吃夜宵的路边摊。我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在路边摊吃完夜宵,用牙签剔着牙经过了现场,才会萌生了犯罪意图。”

  “范围又缩小了。”丁支队说,“我们可以找路边摊的老板们去辨认犯罪嫌疑人。”

  “不仅如此。”我说,“牙签我已经让韩亮连夜送省厅dna实验室了,估计明早可以出来结果。喜欢剔牙的人,牙龈状况都不会太好,都会有少量或微量出血的可能。那么,牙签上的血的主人,就是本案头号犯罪嫌疑人!”

  “太好了,现在排查工作可以开始了吧?”丁支队说。

  “可是,阮红利的社会关系确实非常复杂啊。”侦查员说,“我觉得既然是恶作剧,又不是深仇大恨,那么比如说妒忌他的人,作案的可能性就很大。阮红利这个人性格非常张扬、爱炫耀,妒忌他的人很多。案发那天下午四点多钟,阮红利就在他微信朋友圈里晒了一张自己用磅秤称人民币的照片,估计照片里的现金有一百万。”

  “什么?这是重点线索啊。”我说,“我一直就想不通一件事情,为什么会是这一天发案,引发恶作剧是需要导火索的。而微信朋友圈的炫富,是最有可能成为导火索的因素。”

  “我也是这样想。”侦查员说,“既然你们也认可这个可能是导火索的因素,那么我们就重点围绕他朋友圈里的人进行调查了。总共就两百多人,应该好查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