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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无路可逃(3)





  叁

  杜贵捂着脸上的伤口,踉踉跄跄地走在街上,像一只没了家的野狗。伤口很疼,但杜贵并不在意。因为他的心,已经被满当当的惶恐占据。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他全身都在颤抖,胃却因痉挛而不断抽搐。走了五六步,杜贵就不得不扶住膝盖,用尽全力地呕吐。

  正如段一天所说,杜贵逃脱性命的机会,或者连百分之一也不到。以白衣小段的武功,以无双城的财势,三天之内,就算杜贵化身为一只老鼠,躲进地下三百尺的老鼠洞里,也会被段一天轻轻松松地挖出来。换句话说,杜贵死定了。

  杜贵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四周。附近几栋熟悉的楼房唤醒了他的记忆。恨意像蛇一样袅袅升起,吐出信子,杜贵发誓在死之前一定要找那个把他推进绝境的家伙报复。

  当杜贵一脚踹开大门的时候,老宋正在收拾行李。如果杜贵再晚来一炷香工夫,或许他就已经乘船离开了袁城。

  “小声点。小暖在里屋睡着了,别把她吵醒。有话咱们出去说。”老宋一边收拾行装一边说。

  因为整顿令的缘故,袁城的市面上萧条了许多。行人和车马都少了,街面上显得格外寥落,似乎连街道都宽阔了不少。一阵风刮过来,卷起黄沙枯叶,仿佛受不得寒,杜贵和宋朝源的脸色都有点发青。

  “你想说什么。告诉我那是逼不得已的选择?还是说其实丢下我后,你心里也很不好受?”杜贵冷笑。因为太过用力,伤疤再次绽开,血从脸上淌到嘴角,显得格外狰狞。

  “不,我今天把你丢下后,心里开心。”宋朝源也冷笑,咬着腮帮子,在杜贵还没来得及发火之前,他又开了口,“其实,小暖是你的女儿吧?”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别装蒜了,她的鼻子长得特别像你。”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杜贵也拿不准。不过事到如今,绝对不能弱了气势。于是他只好提高了声调,来表现自己的无辜。

  “狗屁,你怎么不说,小暖的眼睛和嘴巴,长得和你一模一样?”

  “废话!要不是小暖的眼睛和嘴巴长得像我,老子早就砍死你了!”宋朝源忽然大吼,还没等杜贵回过神呢,他却又萎了,语无伦次。

  “不好意思,我不是想对你发火……不对,我他娘就算对你发火又怎么了?告诉你,我早就想着要害你一次了!你以为我把你当兄弟吗?不!我其实一直都很讨厌你……杜贵啊杜贵,你经常和我说,羡慕我自己组建了个帮派,能潇洒地赚钱花钱。其实你懂个屁啊!七帮十八会里随便提溜出一条狗,我都得像对祖宗那样供着。你羡慕我?我还嫉妒你呢!凭什么你成天人模狗样,无论走到哪儿,大家都得高看你一眼。哪像我,有钱又怎么样?所有人都只当我是个暴发户……”

  杜贵眨眨眼,明白了。无论是宋朝源一开始时火山爆发式的愤怒,还是现在絮絮叨叨的无奈,全都不是针对杜贵。他针对的是他自己,更确切地说,是针对他自己四十多年平凡到无趣的人生。

  世上的事就是如此荒谬。

  在八月十八前,无论是杜贵还是宋朝源,在旁人看来虽不算大富大贵,却也算得上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可也许恰恰就是如此,使他们对自己的生活往往最不满意。因为为了能够苦心维持住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使他们在“机会”来临时畏首畏尾、前思后想。等到想明白了、想清楚了,机会早像一缕青烟消散得无影无踪。于是他们只好回到床上躺下,闭上眼睛之前还要硬生生挤出一丝微笑,以表示对“机会”的毫不介怀,任心中百爪抓挠、翻覆沸腾。

  直到今天,他们才明白放弃掉“机会”而苦心维持的一切,原来竟是如此脆弱。“上面”一句平平淡淡的话,就能将他们用半辈子时间取得的“辉煌成就”打个稀烂。回首看去,前半生竟然成为一片空白,那么他们为之付出的“努力”或者“牺牲”,便显得格外悲壮甚至愚蠢。

  杜贵笑,现在是苦笑,同样感慨:“我爹娘给我取名叫杜贵,他们寄望我能够大富大贵。可是我长大之后,他们又对我说,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有多大的肚子,就吃多少碗饭;知道自己有多大能耐,就做多大的事。我想了很久,无可奈何地承认,他们说的真的很有道理。接着我悟了,我画了一个圈子,自觉自愿地在圈子里舞蹈,但跳得再好又怎么样?我成了圈子里的人,再跳不出那个圈子了。”

  “理想是个奢侈品,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买不起的。”宋朝源说,用油腔滑调来掩饰无可奈何。

  杜贵想了想,却摇头:“不怪别人,只怪我们自己。”

  人生,本就是由一道又一道的选择题组成。所以,一个又一个的选择,可以成就你或者幸福或者悲惨的生活。自己选的路,得自己走。

  谁叫你当年不努力练武?谁叫你小时候没拜个武林名宿为师?谁叫你拉不下脸面狠不下心肠索性做个奸妄小人?怨天怨地怨爹娘?狗屁!最该为人生负责的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

  发泄过一番,郁结之气尽除。宋朝源又恢复了往日的“成熟冷静”。他笑着说:“刚才酒喝多了,说了些胡话,你别往心里去。走吧,你那一份我已经准备好了。今日一别,也不知什么时候还能再相会……”

  这是杜贵这辈子最后一次看见老宋的笑。

  下一刻,雪亮钢刀掠过宋朝源的颈子,随着一腔鲜血喷出,老宋的头颅高高飞起,在天空中转了一个圈,落到杜贵手中。隐约中,杜贵还听到,老宋家里传来一声少女的尖叫,但很快又止住了。

  杜贵迷茫地看看老宋的头颅,又抬起头迷茫地看看眼前突然出现的黑衣人。黑衣人怔了怔,对于杜贵的迷茫感到非常迷茫。

  “我说你还愣着干什么?快走啊!别让人看见你在这附近出没过,更别让人知道宋朝源是你同伙。这里的收尾,我们会料理干净的。”

  杜贵猜出点什么,抽抽嘴角像笑又像哭地问:“段一天派你们来的?”

  “除了他,谁还能有这么大的面子?告诉你,为了能让你演好这出戏,整个袁城的江湖好汉可都动起来了!对了,这是你的剧本,你背下来之后就马上烧了。接下来的三天里,你要先破扈家庄,掠走江南第一美女扈美美;再挑杀虎岗,一把火烧掉连营三十里……等你打败了七帮十八会所有高手后,段公子会约你决战于天上天,先使一记百鸟朝凤打落你的兵刃,再来一招天外飞仙把你制服。段公子可是说啦,倘若你表演出色,又能接他一招天外飞仙而不死,他就会为你更改剧本,让你出演一名受到段公子伟大人格感召而痛改前非的江洋大盗……啧,你小子这次可交好运了!”

  黑衣人说完话就走了,就如同他的出现一样突然。街道上行人陆续多了起来,川流不息,却对满身血迹的杜贵视而不见,仿佛他只是一团无色无味的空气。杜贵傻愣愣地看着这些敬业的“群众演员”,慢慢咧开嘴,忽然纵声长笑,前仰后合,连气也喘不上来。

  反正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好吧!既然要演戏,那就索性演一出好戏吧!

  杜贵从没演过戏,甚至连戏院也一年难得去几回。但是在他的前半生,在夜深人静一人独处时,他曾不止一次地幻想过,自己成为天下敬仰的英雄豪杰,又或者杀人如麻的绝世枭雄。

  想着那种感觉,杜贵张开双手闭上眼仰起头,再睁开眼时,他抛开了小市民特有的拘谨,双目充满血丝,腰背挺得笔直。一种难以言喻的气度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带点神经质,带点嗜血的兴奋。

  杜贵就这么微笑着,冷静地迈开脚步。走过街外街,穿过巷中巷,走进天上天。然后他微笑着对正在天上天宴饮作乐的数十位七帮十八会首脑抱歉地说:“对不起,打劫!”

  半炷香后,白衣小段闻报,哈哈大笑着连拍大腿,赞道:“这个强盗,演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