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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安抚的同阿秀笑了笑,刘氏是刘氏,阿秀是阿秀,他不希望因此影响跟阿秀的关系。

  阿秀缓缓把手从卫子清手里抽出来,抬头认真的看向卫子清,离家不过三日,清哥儿气色就好了很多,脸上都是自信的笑容,那么耀眼,却也疏离。再看自己,还是那个卑微的可怜虫。

  这些钱,阿姆不还,我会想办法还的。

  卫子清笑了,没当回事,捏了捏阿秀的脸道:你别想那么多,真的跟你没关系,跟我还闹什么,对了,上次的人参卖出去了,得了二两银子呢,走,跟我回宋家取。

  那钱你拿着吧,要不是你我也认不出来,那东西也就白瞎了。

  阿秀闷闷的说道。

  有些看出阿秀不开心,但他没有多想,只当刘氏毕竟是他阿姆,他还是不好意思而已。

  走了,反正刘氏也不让你吃饭,中午顺便在那吃,那银子你自个留着,买点好吃的补补,可别让你阿姆看见了。

  卫子清见了阿秀高兴,再加上他认为解决了刘氏,心里敞亮,一路挽着阿秀,说个不停,阿秀时不时回应一句,卫子清也就没发现他脸上的勉强。

  第四十二章 厚着脸皮

  宋母知道阿秀来了也很热情,忙里忙外的就要收拾做饭,卫子清想去帮忙,也被宋母给推了出去。

  你们兄弟几日不见,肯定有话要说,去玩去吧,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卫子清凑过去拉了宋母的手,笑着晃了两下:还是我来吧,等会儿宋泊明回来了,看见我偷懒,让您做饭,肯定要说我的。

  他敢,他要是说你,我收拾他。宋母佯装生气,举了手里的柴火做打人的样子。

  想了下一向淡定的宋泊明被他阿姆拿棍子打屁股的样子,还真是有些快乐,忍不住笑了起来。

  阿秀在一旁看着这幅和谐亲热的画面,眼里满是羡慕,这样活泼的清哥儿还是头回见,嫁出去原来日子还可以这样轻松。

  到底是年龄大了,宋母也没再推脱,把厨房让给了两个郎君。

  阿秀有些为难:我不会做饭啊,清哥儿你会?

  我当然不会啦。

  卫子清舀了水进锅,唔,上次水多了,饭多了两碗,不过都被宋泊明吃完了,还是再加一舀子水吧。

  那你还说要做饭。

  看阿秀愁的样子,他把锅盖扣上,一点也不担心:等会宋泊明回来了让他做。

  那他要是回来晚了咋办?

  不会的,他知道我不会,到点他自己就回了,你不要担心了,来,我教你烧火,可好玩了。

  到底是少年心性,阿秀玩了会心里那点心思就被火烧没了,俩人说说笑笑的还是很高兴的。

  果然,米刚下锅宋泊明就回来了,他也没去看宋母,直接去了厨房,直到饭做好了端上去了,宋母其实也分不清到底是谁做的。

  阿秀自宋泊明回来了就要躲出去,卫子清还笑他知道不好意思了,惹得阿秀脸一直微红,吃饭时还有些拘谨。

  毕竟他才来这个时代没多久,卫子清初见正常饭菜时也已经很渴望了,更别说一直没好好吃过饭的阿秀,见阿秀小口吃着饭,还以为他不好意思。

  给他递了个馒头还夹了很多肉菜过去:快吃啊?

  阿秀尴尬的抬手说不要了,生怕落下个贪吃的形象。

  卫子清只想着阿秀多吃点,他跟自己一样,营养不良,瘦的一把骨头,只是阿秀骨架小,看的更是小小的一只。

  宋母听着俩人说话,想着刘氏的样子,估计这小郎君在家也是吃苦了。

  阿秀真懂事,不过这里就是你清哥哥家,你来这就是回自己家了,别紧张,对了这几天中午就在这吃吧,正好还能陪清哥儿和我说说话,家里也热闹。

  阿秀只当是客套,正要拒绝,卫子清已经抢先答应了。

  阿姆你真是好人,我替阿秀谢谢您了。

  卫子清不是不知道宋母的话里还是有三分是客套的,但是他还是抢着应了。

  阿秀即使有银子,以他的胆子也是不敢花的,他又十四了,快该嫁人了,想想自个身子不能生育,他倒是觉得挺好的。就是怕阿秀也身子不好,能有机会吃点好的,自然是厚着脸皮应了,大不了自己想办法补偿宋家一二了。

  宋母没说什么,笑呵呵的还是吃着饭,嘴上直说好。

  宋泊明却是眼神斜看了他一眼,带了淡淡的不认同,正好对上清哥儿眼神,带着少许的乞求,似有流光闪过,看的他心里软了一下,又是这种可怜兮兮的样子,总是让他一次又一次答应他不合常理的要求。

  到底他是没说出什么反对的话,不然气氛要更尴尬了。

  第四十三章 搬家县城

  吃过饭,卫子清拉了阿秀的手回了屋,将钱交给他,又细细交代了一定要每日来吃饭,这样才能长胖些,好嫁个好人家。

  阿秀听了卫子清的打趣,一反常态没有回避。

  我知道了。

  卫子清眨眨眼,他说这些只是为了逗着阿秀跟他闹,看见他这个反应倒有点出乎意料,孩子果然是长大了啊。

  对于阿秀,与其说是当弟弟,不如说是当妹妹,他对于这个时代的郎君,都自动代入了上世的女子身份,当然,对他自己除外。所以对于阿秀的婚事,他还是很担心的,以刘氏的性子,是决计想看不到好人家的。

  若是刘氏给你安排了亲事,你一定要告诉我。

  因为阿秀还得上山上捡柴火,话没说多久就告别了。

  几日后阿秀到底是没来一次,卫子清也未再去找他,毕竟人和人心境不一样,若是他就能为了自己厚下脸皮去兄长家蹭饭,阿秀却做不到,不好强迫。

  ***

  成亲前宋家刚搬到县里住了没两天,因为是为了娶亲,才专门回的老家,所以在家住了半个月,热闹劲儿过了,母子二人商量着,还是去县里住着。

  一是清哥儿因为嫁的仓促,有不好的声音传出,在村里难免听了不好的话,宋姆怕惹了新郎君心烦。

  二是宋泊明也得去县爷那上工了,新婚小两口,总不能因此分居,更不能把老姆自己丢老家。

  于是三人收拾了东西,行李因为搬过一次,并不多,自家马车一趟就能拉完。

  他和宋泊明两人忙了一上午,才将家里里外外打扫了干净,因为宋姆信神,在家里供奉了许多神灵,所以遇见节日还得回老家来,所以大件都盖上了破布,防止落灰,再回来时好清理。

  马车毕竟动静大,宋家离村口又远,一路上惹了不少村民出来看,不少人打招唿问上两句,就知道了宋家要搬走了,免不了唏嘘两句。

  实则心里都羡慕的紧,能搬到县城里的,都是有出息的。有些因为宋泊明年龄大还跛脚,都迟疑不敢把郎君嫁过去的,现在都有些后悔,看清哥儿,一个月前还差点因为虐待病死了,现在已经是坐着马车住县城的夫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