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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龙的天空(1 / 2)


当绿帕蒂海港的豪华船队起锚远航,一位从黑天鹅湖庄园走出来的大执政官已经步行到达胡安郡省边境,他身后没有跟随任何扈从,像一只无头苍蝇,在郡省内最具有宗教气息圣茹斯特大教堂散步游览,大教堂对外开放到黄昏祷告结束,但这位不起眼的游客躲在了图书馆阴暗处,坐在地上翻阅一本某个古老哲学家撰写的《命运女神的裙摆》,又名《补偿悖论》,教堂各个大门都已关闭,大多神职人员都回到住处诵读经院哲学著作,少数高阶教士才有资格去教堂外的贵族宴会沙龙侃侃而谈,至于品质高贵到无需任何监督的主教们,当然可以带着虔诚女性信徒在大教堂彻夜不眠地进行神学熏陶。暂时扮演游客角色的秩序长——梵特兰蒂冈教廷第13枚正统官方徽章黄金天平的创始人对此类在教廷近乎公开的渎神,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理解和宽容,教会详细规定种种涉及肉体欲望的严厉惩罚,例如被口-交一次,要禁闭苦修三年,可事实是许多癖好娈童的主教们都很乐于一个晚上就被判罚三十年。

“圣茹斯特的小修士,这么刻苦?看什么书呢?”一个悦耳嗓音在奥古斯丁头顶响起,是很头顶了,因为打扰执政官的家伙不是站着,而是坐在了一只书架顶端,晃荡着两只脚,因为弯腰的缘故,身穿礼服的她露出胸口大片的旖旎。并不是很流利的帝国官方语言。

可惜奥古斯丁没有理睬,因为在《裙摆》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论点,希望这位长生种小姐能够原谅自己的无礼。头顶那位散发轻淡黑暗气息的女士,只是一个迷路的低级眷属而已,刚刚成为某个小家长的子女,这种猎物,恐怕只有守夜者中的低级红手套,才会被可怜的一个半信仰点驱使去捕杀。血族,吸血鬼,lecch,犹大后裔,所有不见于官方经典的词汇,都是对这个种族的轻蔑称呼,不过天真以为永生唾手可得的它们都喜欢以长生种自居,将人类称为渺小脆弱的短生种,简单视作食物来源,守卫帝国黑暗长达四十年时光的条顿祭司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这个种族就像死后进入天堂如同骆驼穿过针眼的商人,是可耻的暴发户,却转过头来轻视穷人,忘了自己的最初身份。

她似乎对于这个圣茹斯特教堂年轻修士的沉默感到了生气,所有物种都是如此,突然间获得了额外的力量,就很难保持对弱者的尊重和怜悯了,她跳下书架,蹲在奥古斯丁面前,视线停留在奥古斯丁的脖子上,她还只是个经历过初拥没多久的“婴儿”,不可能像强大血族那样闻一闻人类的气息,就可以确定食物是否美味,一般而言,教廷修士,鲜血总会比平民来得更加可口诱人,她那个不幸的家长说过这个天敌的美味程度,呈现一个口子向上的抛物线,位于谷底的那群主教大主教,虽然血液有利于长生种的进阶,但口味实在糟糕,简直就是作呕,远不如未经社会污染的普通修士,在这个长生种小姐眼中,这位专注于知识的年轻教士一定滋味不差,她的初吮可很宝贵,既然无法挑战尝试那些教廷大人物的味道,好歹也要挑选个干净点的。

奥古斯丁等了半天,看她还在那里犹豫观察,觉得好笑,抬头道:“我的鲜血肯定不好喝。”

长生种雏儿愣了一下,愤怒道:“你不担心自己的命运?”

为此,她故意微微张开嘴,露出两颗仍然稚嫩的尖牙,郑重声明道:“我是一名获得永生的长生种!马上就要吸光你的血液,可怜的小教士,你知道人类有多少重量的血液吗?!它们马上就都要成为我的红葡萄酒了!”

奥古斯丁微笑望着那张苍白却漂亮的脸蛋,道:“按照常理,血液占据人体重量的百分之八,但经验丰富的lecch一般只筛选其中八分之一的精华,分别来自心脏和头脑,对于教士,还会专门加上捧典籍和画手势的右手,所以这位长生种小姐,容我冒昧猜测,您对于红葡萄酒的品鉴,似乎是个外行?”

她惊叹地啊了一声,若有所思,一脸怀疑盯着奥古斯丁问道:“还有这个说法?你没骗我?”

奥古斯丁点点头,认真道:“我从不欺骗您这样坦诚的小姐。”

她已经信服,但表面上仍旧撇撇嘴道:“你只是一名圣茹斯特的小修士,怎么会懂我们长生种的秘密?你就不怕被拖进圣事部吗?”

不小心提到对于血族来说如同阳光的圣事部,她马上后悔了,呸呸呸了几声,轻轻打了一下自己嘴巴。

奥古斯丁没有回答这个听上去很震慑人心的问题,而是有些好奇问道:“奎因亲王领衔的冈德休斯家族一向不在胡安郡和路桑郡安排任何等级的黑暗领主,小姐,您的家长是一位充满勇气的外来户吗?”

她不愧是一位坦诚的小姐,委屈地叹息道:“勇敢?不,只是个不自量力的西陀族笨蛋而已,在将我从家族墓地拯救后,说是需要一名见证者,亲眼看着他杀死你们帝国的一位审判长,为他作证,成为他晋升家族伯爵的证明。可惜,才进入胡安郡,连那个长生种的公敌都没见到,就被几名红手套给拖进阳光了,幸好我当时偷偷溜出去购买一本畅销书了,他连同两位狼人仆从都一起阵亡啦,我很感激你们帝国的那个矮子大司祭,是他的《一根思想的芦苇》拯救了我,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当面表达我的感谢!”

奥古斯丁笑了笑,西陀族,曾是白蔷薇王朝皇族最喜欢豢养的宠物,而这个宠物,又喜欢饲养狼人,是长生种十三支中公认最没尊严的卑怯种族,连疯狂的玛卡威末和丑陋的罗色翡都不耻为伍。这位刚刚获得重生的小姐,运气实在不算太好。对于年幼的血族眷属来说,拥有强大的家族靠山太重要了,缺乏足够的庇护,很容易就夭折。而且那个倒霉的西陀族子爵,似乎也不够大方,吸血后至关重要的反哺过程十分吝啬,只给予这位小姐少到可怜的力量,不出意外,别说阳光,就是稍微强烈一点的灯光,都会让她产生肌肤的灼烧。

奥古斯丁因为守夜者的阅历,加上拥有迪米特这位黑暗仆从,对于血族的了解超乎想象,如果迪米特现在想要收取一名眷属,反哺后可以轻松让其达到伯爵级长生种,反哺,是一种高等对低等的施舍和返馈,不是被lecch吸一口鲜血就让人类变成可怕的吸血鬼,而且过于脆弱的身躯,往往承受不住过大的反哺,当场崩溃毁灭,例如就亲王迪米特而言,按照原则可以让子女成为公爵,但很难找到这样的优越容器,除非那名眷属生前就是一名体格卓越的大骑士,再者,长生种对于眷属的创造,有很多的条条框框需要遵循,越是高等,就越繁琐。眼前的白蔷薇贵族小姐,实在是一朵娇弱的小花,经不起任何风霜,她能穿梭半个神圣帝国活到今天,肯定是生命女神在打盹,或者忙着与奥林匹亚雄性神祗

恩爱缠绵了。

小姐貌似忘记了要吸取奥古斯丁的血液,看到他手中的书籍,雀跃道:“《补偿悖论》?我看过哦,圣茹斯特教士,我很博学吧?”

奥古斯丁笑问道:“那书中那个问题:如果硬币已经连续五次正面朝上,那第六次它更可能是反面朝上吗?小姐,您的答案是?”

蹲在奥古斯丁身边的吸血鬼小姐刚想理所当然地说是,但觉得这里面可能有陷阱,就试探性说道:“当然,可能,也许……不是!”

奥古斯丁赞许道:“您真博学。”

小姐得意洋洋,一点没有瞧出大执政官的反讽。

奥古斯丁站起身,将这本很小众往往只会出现在经院哲学雄辩中的《命运裙摆》放回书架,却没料到那个小姐自顾自的喃喃自语带来了惊喜:“如果平均律是通过补偿发生的,那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我想,一些特殊神圣物体是没有记忆的,命运的天平,不是以补偿作为前提,而是用毁灭来发生杠杠作用。我曾听父亲和一位多明戈修士一场对话,我父亲问道:创世之前,上帝在做什么?那位修士回答是:在为提此类问题的人准备地狱。嘿嘿,我对此持有怀疑态度,我想上帝这位老人在创世之前,一定在研究我最爱的纯粹数学,然后老人家觉得做些应用或许是一个很愉快的调节。”

她只是在自我陶醉地呓语。

在奥古斯丁耳朵里,却是别有韵味,甚至特意对这番话凝神思考了几分钟,原本打算将这位小姐不受半点痛苦化成灰烬尘埃的大执政官打消了念头,微笑道:“来自远方的小姐,不准备饱餐一顿了吗?你应该饿坏了吧?”

她苦着脸道:“我真的很饿,但觉得还是应该继续保留我的宝贵初吮。什么时候遇见我的王子,再献出去。”

她掏出一只盛放血液的水晶瓶,自豪道:“还够我坚持一个月。”

奥古斯丁感慨,真是一位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感性姑娘。

但是一位不速之客打断了年轻人类教士与吸血鬼小姐之间的温馨对话。

破窗而入的他看上去是个形象猥琐的中年男性,但正常人类,是无法保证从十几米高度窗户跃下还双脚无损的,透过教堂玻璃的月光洒落在大理石地板上,注视着那位小姐的他躯体开始扭曲,衣物被瞬间撑破,发出一连串骨骼碰撞的刺耳声音,原本身高160公分的他或者说它成为一头高达两米重达三百斤的黑暗生物,森绿色眼眸中,充斥着野兽的欲望,低劣下等的狼族始终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的各种血腥欲望,如暴虐的撕裂敌人身体,还有就是奔腾燥热的性-侵犯,据说白蔷薇的王室皇族们习惯对政敌的惩罚就是将他或者她丢进低级狼人所在的牢笼,对此,变身的它是不介意对方是男性还是女性的,而且,出于对长生种的天生敌意,狼人最乐意用胯下超乎想象极限的巨大玩意洞穿女性血族的身体,这一幕,也同样是白蔷薇一撮变态皇族的最钟情画面,那些流传出来的狼人大战血族血腥油画,大多出自白蔷薇王室私人画家的手笔。

似乎感知命运凄惨的小姐尖叫道:“你竟然没有与主人一起战死?!范巴斯,你这个懦夫!”

为了私欲而选择躲藏的狼人桀桀笑道:“一想到罗素小姐的纯洁肉体,我就舍不得去死了,这些天我只能躲在地下水道的臭水沟,如果再找不到狡猾的您,就真的要疯了,我对您的思念,您难道不感动吗?”

那位罗素小姐,家长不负责的初拥反而让她可以忽略教廷图书馆的圣洁气息,但冲入教堂的狼人就被彻底激发狂热的兽性。

力量上完全无法抗衡狼人范巴斯的小姐下意识站在了奥古斯丁身前,潜意识中,大概是觉得这个刻苦的人类教士比自己更需要保护,而且不希望他被自己引发的厄运波及裹挟。

但是那名教士的言语差点让一向乐观向上的罗素小姐哭出来:“两位强大的暗夜主人,我能离开你们的战场吗?”

位于暴走边缘的狼人低声道:“你竟然不想欣赏我对罗素小姐的‘宠爱’,这可是白蔷薇皇族才有幸看到的场景。不过,随后,作为观看演出的代价,我会吃掉你的脑袋,四肢,躯干,啧啧,人类的脑浆,真是甘泉。”

奥古斯丁轻笑道:“塔西佗的玩物,都这么有文学修养吗?”

轻轻敲晕罗素小姐。

对异端一直没有太大耐心的奥古斯丁问道:“听说过狼人柏克莱吗?”

在青年教士问话的时候,狼人范巴斯骇然发现自己无法动弹了,准确来说是被牵线傀儡一般,提起了自己的左爪,插入腹中,掏出一串肠子,塞入了自己的嘴巴,开始咀嚼,咔嚓咔嚓,在空灵的教堂图书馆,异常清脆。

柏克莱。

一位战胜过塔西佗亲王长生种的暴躁者,侵犯过无数塔西佗雌性的强大狼人,那是范巴斯的偶像,惋惜的是,心目中无敌的伯克莱死于开普勒绞架战役,听说被一位戴红手套的人类屠夫用萨满术驱使,吞食了自己,最后剩下一颗头颅。

嘴中塞满自己身体部位的狼人痛苦哀嚎道:“你是奥古斯丁,开普勒绞架树立者!”

图书馆的空间被奥术凝滞,外界不会意识到这里精彩的独角戏自残。

奥古斯丁打了个响指,微笑道:“宾果!”

不需要太久,盛宴结束。

奥古斯丁用了个小型火焰元素的聚集,销毁了一颗人狼头颅和一滩血迹。从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教廷典籍放在长生种女士手上,蹲下去伸手拍了拍罗素小姐的秀丽脸颊,等她缓缓醒来,解释道:“那位狼人太大意了,引来了教堂骑士的追杀,您的运气不错,这本经典掩盖了您身为长生种的高贵气息,加上我跟一位主教解释说您只是一位在知识海洋中忘我阅读的贵族小姐,他们并未怀疑你的身份,但我想你还是早些离开圣茹斯特比较理想,否则明天红手套前来质询,你会露馅的。”

迷迷糊糊的罗素小姐幽怨道:“我只能呆在圣茹斯特,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有恶心的范巴斯,还有守夜者的幽灵们。”

奥古斯丁笑道:“那您如果只在圣茹斯特逗留,如何在一个月内寻找到您的王子?”

她泄气道:“我怎么知道呀。”

奥古斯丁提议道:“我正好要去一个地方,那里更安全。”

她鼓着腮帮赌气道:“我才不相信一个放下淑女不管只想逃离战场的胆小鬼!”

奥古斯丁抗议道:“别忘了,刚才是我帮你掩饰了身份,要不然你现在就成为圣茹斯特大教堂向守夜者示好的礼物了。”

心有余悸的小姐在很认真地思考。

最终,她觉得跟一个怯弱的教士离开圣茹斯特前往一个所谓更安全的地点,比较明智。反正在这里也遇不上王子,出去散个步,说不定会有好运。

只是当她在一片森林小径中依稀看到一栋高耸教堂的黄金三角架,立即就后悔了,天啊,她再浅薄无知,也知道守夜者忏悔教堂最醒目的金色标识。她想要逃,结果被那名教士微笑着拉住,不管她如何拳打脚踢,甚至用上了不那么淑女的撕咬,都没能挣脱,最后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的王子没了,利用长生种的优势去阅读一本接着一本的经典书籍的理想没了,世界好阴暗啊,命运女神好偏心啊,罗素小姐哭得稀里哗啦,一点不顾及如此伤心是否会引来守夜者的死神。她恨死身边这个拐骗淑女的家伙了!

让罗素小姐停止哭泣的是一群出现在小径上的恐怖幽灵。

六位黑袍,十二只红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