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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千里江山入战图第五百五十八章寨子(二)(1 / 2)


(今天更新有些迟,主要是下班晚了,紧赶慢赶,总算没断更,大家支持则个。。。。。。。。)

木华黎坐在马上,漫不经心的把玩着须臾不曾离身的硬弓,心里却在算计着这一趟下来,手里银子什么的都已攒了不少,该是找个女人的时候了,本来他还打算打仗的时候抢上几个,但自从知道大秦军规中的种种限制,却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起初对于银子什么的他也并不在意,在草原上,银子什么的没用,只有战马,武器,羊群才的部落的根本,一匹好的战马甚至能换上五六个女奴,草原上的牧民们从来不会将黄金白银堆放在帐篷中,因为那既不能拿来吃,又不能拿来作战。

但汉人的地方就不一样了,这些沉甸甸的东西不禁可以换取食物,还能拿来换酒,换衣服,甚至是战马,武器等等等等。

当他明白金银的重要的时候,观念上自然也就转变了过来,将军饷赏赐都存放起来,准备将来花用,不过他这里真的有些茫然,草原上的部落之间打仗,那是为了拥有更好的草场,更多的羊群以及部众,那汉人之间打仗,是为了什么?既没有牛羊,女人可抢,又没有肥美的草原,军规里更有不能劫掠,不可乱杀等等管束,难道是为了升官?那升官还不是为了更多的奴隶和战马羊群?没有这些,升官又有什么意思?

年轻而又聪慧的蒙古人在民族间偌大的差异面前有些迷糊了,虽然已经是七品校尉,但一切浮华遮蔽不住草原雄鹰的双眼,他渴望战斗,希望在战争中夺取敌人的生命乃至敌人所拥有的一切,能让草原健儿觉得荣耀的永远都是敌人的鲜血和臣服。

不过,这些恼人的深思都被他藏在了心里,长生天告诉他们,追随在强者的马尾巴后面,用自己的刀箭和忠诚去赢得强者的欢心是草原勇士注定的命运,直到现在,他还算做的不错,虽然汉人中的勇士已有很多聚集在主人的麾下,但他木华黎必将是主人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弯刀。

浮想联翩的蒙古人根本没在意眼前这座看上去如同草原上一个大部落聚居地的村寨,在见识过长安的繁华以及十万二十万人厮杀场面的他,这样的地方已经很难再吸引他的目光。

他这也是闲不住,才讨了军令出来转转,说起来,张嗣忠对手下这个新晋的营头很是宝贝的,虽然是个胡人,说起话来怪声怪调的,但打起仗来还真不白给,加之又是大帅从草原上亲自带回来的,所以自然看着顺眼,用着也得心应手,木华黎这里一请令,虽然张嗣忠觉着有些杀鸡用牛刀,但还是痛快的答应了下来,更将在天荡山新收的一个衙兵派给了他。

这衙兵姓张,叫张进,小名叫狗蛋,身子粗大,怎么看也不像一个蜀人,身上肌肉虬结,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气,此人本是乱匪中的一个小兵,不知怎么,却是在秦军攻打天荡山大营的时候,为秦军开了营门,又亲手宰了乱匪的头领,旁人问起,此人都说是与乱匪有血仇,这才临阵倒戈,帮了秦军一个大忙。

虽说此人来历不明,但张嗣忠不管那么多,见其人勇武,立即收下做了自己亲兵,这次大帅那里突发奇想,张嗣忠也不细加揣摩大帅用意,想起自己身边这个衙兵是蜀人,便派了他跟木华黎出来,也好有个照应。

狗蛋马术别别扭扭的骑在马上,大腿内侧被磨的生疼,满脸的痛苦,看另外两人好似游山玩水一般的惬意,心里有些羡慕,却又有些不平。

相比天荡山时,他却是多出了几分活气儿,那时他本可以一走了之,但天地之大,他却觉着自己实在无处可去,一年来见多了人间不平之事,活的也如行尸走肉一般,天荡山一把大火,不但烧了乱匪一个焦头烂额,也烧尽了他心中不平愤懑之气,之后却是有些茫然,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索性,提着头领的人头献给了秦军。

秦军这里和乱匪自然没法相比,,住的不同,吃的不用,大军上下,等级森严,整肃无比,狗蛋这里吃得饱,穿的暖,却是多了些精气神出来,行军打仗,杀的也是手持刀枪的乱匪,秦军纪律严明,劫掠百姓之事也几乎绝迹,狗蛋本就无可无不可,这下到也算安心的呆了下来。

眼前这个寨子明显是百姓为了自保而成,看上去颇大,不过和汉中城差了老远,天阳照下来,暖融融的,远处都是稻田,飘着一股喷香的田间味道,到让狗蛋想起了天荡山下的家园,恍惚间,却有隔世之感。

寨墙上人影晃动,一些拿着兵器的人涌了上来。

“再去跟他们说说。”木华黎随意的瞟了一眼吩咐道。

狗蛋这里没动弹,另外一个木华黎手下的旅帅却是赶紧催马上前,直着脖子喊道:“主事的出来说话。”

那边指指点点,半晌才有声音回答,“我家大公子说了,叫你们快滚,不然别怪咱们不客气。”

川中土语木华黎听的不甚明白,狗蛋则在旁边笑呵呵好似嫌热闹不够似的比划了半天,才让木华黎明白这是在赶人走呢。

听明白意思,木华黎一下直起了身子,细长的丹凤眼中寒光一闪,催马向前,向着寨子便冲了过去,狗蛋在后面一下瞪大眼睛,有些不明所以,旁边那旅帅却笑了起来,“还是老张你有眼福,第一次跟咱家校尉出来,就能见识一下校尉大人的神射功夫。”

说话间,木华黎这里已经催马到了离寨墙不过数十米处,张弓搭箭,如行云流水,纵马疾驰之间,弓如满月,手指轻松,弓弦震动,寨墙之上喊话的那位已是惨叫一声,向后栽倒,利箭从其左眼处扎入,箭头从后脑破出,带出一飙鲜血。

寨墙之上立即大哗,木华黎却已调转马头而回,狗蛋楞了半天,有些被吓到了,不过接着便是大怒,一把拽住回转的木华黎的胳膊,“为什么杀人?”

木华黎根本没当多大点的事情,有些愕然,狗蛋说的话又急又快,他也没听清楚,不过看人神色便也知道对方的意思,“大帅有令,拿着刀枪的都要杀。。。。。。。”

狗蛋也急了,他可真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抬手就杀了一人,指着寨墙上的人吼道:“瞧清楚,这些都是百姓,不是贼匪,你不能随便杀人。”

等弄明白他的意思,木华黎哈哈大笑,拍着狗蛋宽厚的肩膀道:“张进,勇士的刀枪从不对女人和孩子挥动,但长生天的子孙都明白,勇士的心从不需要多余的仁慈和怜悯,他们侮辱了我们,就等于侮辱了大帅,我如果不能杀死他,以后就不配做大帅的鹰犬。”

两个人来自天南地北,经历更是天差地远,相同的一点只是两人都有一颗赤子之心,并无多少城府,这样两个人又如何能说服对方?从两人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两人的观念会大相径庭,谁也说服不了谁。

打断他们争执的是一阵吱吱扭扭寨门打开的声音,一群人挥舞着兵器从寨门内蜂拥而出,乍一看上去,差不多有三四百人之多。

这下木华黎更是占了理,大笑着道:“看,野兽终究会露出牙齿,拿得动弯刀的男人总会显露他们的恶意,你们两个先走,让木华黎告诉他们,只有屈服才会得到长生天的宽恕。”

狗蛋一横脖子,却是下了马,那旅帅一看,也只有苦笑,怎么就跟这两位倔驴似的人物出来了呢?无奈之下,也只有翻身下马,顺便抽出横刀,心里却有些打鼓,这许多人,也不知打不打得过。

“都听着,放下刀枪,回家种田,俺们来这里不是打仗的。”狗蛋扯着脖子就喊。

成先躲在人群之中,心里火苗一窜一窜的,还夹杂着些后怕,要不是让人喊话,丧命的可能就会是自己,那血喷的,让他直犯恶心,老天到是有眼,让他躲过一劫,庆幸之余,却是觉得丢了大人,恼羞成怒之下,立即让人大开寨门,率人杀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