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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1 / 2)





  而且他很喜欢制作甜品,他享受那些松散的面粉在他手里变成美味的过程,顾客喜欢他做的甜品他也觉得很开心。

  思绪扩散又慢慢汇拢,但是,还是忍不住惋惜,如果自己再强势一点,说不定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签名专辑。

  但是真的属于自己吗?

  谭熙和洛添站在一起,那么般配,自己就像一个贪心小丑,觊觎属于别人的东西,而洛添还那么大方地送他专辑。这么一对比,自己变得更加黑暗肮脏。

  为什么会喜欢谭熙呢?他既阳光又帅气,高中的时候也是校草,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大学以前的生活对余玫澄来说算不上美好,甚至是黑暗,但是谭熙就像是他黑暗无光生活中的一束光。

  在他被霸凌时,出手救他,也是那一次谭熙和洛添在他面前接吻,给了他一道光的同时又晴天霹雳。

  余玫澄把脸往枕头里埋了埋,不能想那么多,动了动手垫在脸下,这才发现手心里还握着那颗水晶球,有些膈手。

  他翻过身对着灯光打量着这颗水晶球,原来水晶球里不是一朵黄色的小花,黄色是花蕊的小罩子,花瓣是乳白色的六瓣状,小巧玲珑的花朵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很立体,在灯光下绽放。

  是真的花吗?这种花好像见过,但是他不养花所以不知道叫什么。

  他打开百度植物识别,对着小花,很快就出现了结果,还顺带着植物百科。

  原来是水仙花,余玫澄顺着百科往下看,在花语那停了下来,纯洁的爱情他喃喃自语,居然还有点浪漫。

  他笑了起来,突然心情好了,起身将水晶球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拿了睡衣钻入淋浴间,洗去一身疲惫再美美睡个懒觉。

  在无数次尝试入睡失败之后,洛添终于还是打开了床头的小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不至于刺眼,可他还是觉得眼睛酸涩难受,大概睡得太晚让他陷入一种身体困乏但精神亢奋的状态。

  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他喝的很嗨,因为分手不仅没有让他觉得不舍,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每个人找他喝酒他都来者不拒,最后就是喝的有点多了,他看着舞台上唱着抒情歌曲的谭熙,眼神迷离,他似乎很少唱这种情歌,但是今晚却唱了很多。

  或许是歌曲太悲伤,连带着他的心情也有些低落。突然想抽烟了,他走出添吧,把喧嚣都关在门内,在门口点燃一支烟,狠狠嘬一口,烟雾升腾。

  他仰起头发现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地上的雨水甚至都已风干,漫天星辰挂在夜空,凉风阵阵舒爽。

  街道视野不开阔,他走到街道口的圆盘公园内,坐在长椅上,夜已经深了,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偶尔几个喝多的人相互搀扶着从酒吧街钻出,也只是匆匆一瞬便消失在视野。

  他躺在长椅上,看着星空,头顶的路灯围绕着一圈小飞虫,风吹拂着他的脸,心情突然就平静了下来,看着看着思绪也渐渐发散飘远

  「叮叮」伴着风铃的响声,余玫澄锁好甜点门,打开智慧公交,末班车还有两站就到了,他必须快一点。

  甜点门口是个小型的圆盘公园,平时他都是去添吧听完谭熙唱歌才回家,会绕开公园,但是明天他倒早班,要起早,所以今天要早点回家睡觉,他决定从公园穿过去。

  初秋的雨夜还是有点凉的,尤其还刮着风,他拢了拢外套,踏上公园铺满鹅卵石的小道。

  快走到公园中央时,突然发现路灯下的长椅上躺着一个人,那人仰躺着,一只手臂枕在脑后,一只搭在胸前,一条腿屈膝弯着,另一条腿伸直,椅子不够长,伸直的那条腿从小腿到脚悬空着。

  哪个醉鬼喝多了吗?再走近一点,却发现他认识这个醉鬼。

  是洛添

  也就是这一眼让余玫澄脚底一转,把直走的方向拐了个弯,走到长椅旁。

  洛添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单薄的身体躺在那里平展的一条。

  他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眼睫像把小扇子,精致的脸在昏黄路灯照耀下似乎在发光,他的呼吸绵长平稳,已经睡熟了。

  余玫澄四下张望,确定没有洛添的同伴在。他蹲下身,淡淡的烟草味夹杂着浓郁酒香扑面而来,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这是喝了多少酒啊?

  洛添,你怎么睡在这里,会感冒的。如果没记错的话,洛添就住在甜点门面那栋高楼上,离这里也就一点点距离,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不多走几步回去睡觉,也忽略了其实他们俩交情并不深厚。

  睡着的人依旧没反应,一阵凉风刮来,地上的落叶打着圈溜走,余玫澄忍不住打个哆嗦。

  他伸手推了推洛添的手臂,洛添,醒一醒,别在这里睡。

  洛添感受到有人推他,睁开了一点眼睛,看了一眼,隐隐约约看见一张熟悉的脸,然后又悠悠睡过去,眼皮太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