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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亡象牙白(1 / 2)

兴亡象牙白

1

中国传统文学中最大的抒情主题,不是爱,不是死,而是怀古之情、兴亡之叹。这个特征,不仅表现在作品的数量上,更是颤动于每位作者的思维习惯、寻访敏感和表述模式间。某个地方,如果曾经留下过王侯钟鼎、将军营寨或名士茶座,此刻却只剩颓垣碎瓦、荒草冷月,中国文人一旦知道大多会找去,而且产生着魔般的感动。这种感动常常连心理程序、凭借词汇也完全相同,可见是一种集体症候。

怀古之情、兴亡之叹表明,中国文人在整体上倾向于历史体验,既迷醉于感同身受的历史幻想,又迷醉于匹夫有责的历史责任,只可惜历史太长,步子太慢,循环太多,经常同义反复,不能不满心徒叹无奈,满嘴陈词滥调。

欧洲的历史演进方式与中国很不一样,慢步循环的圆圈不多,同义反复的机会不大,因此虽然也有怀古之作,却未曾形成表述模式、集体症候。

见到罗马城里颓然挺立的千年建筑,尤其是见到市中心古罗马广场区的废墟,我原以为早已抹去的兴亡感慨勃然冒出。心里明白身在欧洲而重蹈青衫书剑式的吟咏老套很不合时宜,几次丢开却未能如愿,只得静下心来想想为什么罗马比欧洲其他城市更能让一个中国人产生兴亡感慨。

世间有些废墟很壮观,但我对它们以前的功业知之甚少;有些名人故居很亲切,但主人与王朝的兴亡关系不大。惟有在罗马,是废墟而直通历史主脉,是帝王而早就为大家熟知,于是一阶一柱都会激发出深远而浩大的叹息。

但是我又相信,产生于罗马的兴亡感慨不会重蹈中国文人的吟咏老套,不会终结于白发渔樵、废殿碧苔、老月青山。其原因,在距离,在空间,在对象的转换和我们本身的转换。

2

你看,一见到元老院的废墟,我就想起恺撒——他在这里遇刺。那天他好像在演讲吧?被刺了二十三刀,最后伤痕累累地倒在庞培塑像面前。

我低头细看脚下,猜测他流血倒下的地方。这地方一定很小,一个倒下的男人的躯体,再也不可能伟岸,黯然蜷曲房舍一角。但是当他未倒之时,实在是气吞万里,不仅统治现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而且波及德国莱茵河流域和英国南部。他还为追杀政敌庞培赶到埃及,与埃及女王生有一子,然后又横扫地中海沿岸。英雄世界的收纵开阖,实在无可限量。强大生命对于空间的挥洒,简直匪夷所思。

但是,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就连恺撒,也不能例外。当他以死亡完成最彻底的收敛和服从之后,他的继承者、养子屋大维又来了一次大放纵、大挥洒,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当作了内湖。

我有幸几乎走遍了恺撒和屋大维的庞大罗马帝国属地,不管是在欧洲、亚洲还是非洲。在那里,经常可以看到早已残损的古罗马遗迹,一看就气势非凡,精雅而又恢宏,甚至直到今天还足以睥睨周围一切其他建筑。我相信,当茫茫大地还处于蒙昧和野蛮阶段的时候,罗马的征服,虽然也总是以残酷为先导,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文明的征服。

站在那些地方,我总是一次次对罗马进行重新解读。一种洁净的象牙白那么自信地随着铁蹄和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交通网络撒遍如此辽阔的空间,等铁蹄和大道早已成为遗迹,这些象牙白依然在各地自信着,于是它也就牢牢地占据了时间。

一切伟大从外面看是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从里面看则是一种无比智慧的秩序。秩序对于周边的无序有一种强大的吸附能力和整合能力,但是无序对于秩序也有一种不小的消解能力和颠覆能力,谁胜谁负,主要是看秩序能包含什么样的智慧浓度。罗马的智慧浓度集中体现在它的法制精神上,因此当我看到埃米利亚会堂遗迹又站住了。这座建筑的功用考古学家们历来都有争论,有的说是法庭,有的说是商业会所,我希望它是法庭,因为古罗马的法制精神需要有一些像样的遗物让人纪念。

说起来古希腊也有不错的法律观念,可惜羼进了太多伦理学和美学的成分,不纯粹了。罗马法力图按照最简单、最朴素的自然法则来协调人间事务,划出明确的戒律,建立正义的基础。当然由于奴隶主特权的膨胀,罗马每天发生的残暴事件也骇人听闻,使得这种法制精神带有很大的褊狭性或理想性,但即便这样,从罗马历代帝王到大批开创性的法学大师,出于帝国大统和社会有序的目的,为法制建设做出了极广泛的贡献。尤其是立足古典人本思想而建立的私法几大体系,简直可以跳过中世纪直接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所用。甚至直到今天,可说全世界每个法庭的诉讼现场,都或多或少地反射着古代罗马的经典幽光。

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伟大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古罗马除气势外还有足够的韵味,使它的气势也沁水笼雾,千年不燥。你看那个纵横万里的恺撒,居然留下了八卷《高卢战记》,其中七卷是他亲自所写,最后一卷由部将补撰。这部著作为统帅等级的文学写作开了个好头,直到二十世纪人们读到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时还能远远记起。

恺撒让我们看到,那些连最大胆文人的想像力也无法抵达的艰险传奇,由于亲历亲为而叙述得平静流畅;那些在残酷搏斗中无奈缺失、在长途军旅中苦苦盼望的风范,因由营帐炬火下的笔画来弥补,变得加倍优雅。

伟大的史实一旦被朴素叙述本已大气磅礴,更何况添加这番迷人的流畅和优雅!我认为,欧洲最优秀散文背后隐藏的骑士风度实由恺撒的散文演变过来。与人们平常误会的相反,起源于“统帅文学”的这一支脉,并不表现为夸张、豪迈和狂躁。伟业既已铸就,功臣就是本人,笔端必然是举重若轻,恬淡安详。

这便是罗马的韵味。

罗马的韵味倾倒过无数远远近近的后代。例如莎士比亚就写了《尤利乌斯·恺撒》、《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等历史剧,把古罗马黄金时代的一些重要人物一一刻画,令人难忘。尤其是后一部,几乎写出了天地间最有空间跨度、最具历史重量的爱情悲剧,冰冷的铁血功罪拌入了荒诞的艳丽人性,连废墟都具有了永久的生命质感。

既然提到了安东尼,那么我要说,这位在舞台上见过多次的痴情将军,有一件事令人不快,那就是他对西塞罗太残忍了。西塞罗是他的政敌,发表过不少反对他的演讲,自己也有过残忍的主张,后来遭逮捕并被杀害,这算是政治恩怨,我们可以搁置不论;但西塞罗毕竟是古罗马最优秀的散文家,他把古希腊各位散文大师的精粹汇聚于自己行云流水般的文笔之间,安东尼怎忍心,割了他的头颅带回家欣赏,然后又长久悬挂在他平日演讲的场所,让众人参观。正因为这个举动,我对安东尼后来失去爱情、失去朋友、失去战争而不得不自刎的结局,没有太多的惋惜。

3

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的皇帝总是有好有坏,不必刻意美化和遮掩,但也有极少数皇帝,坏到人们不愿再提起。

尼禄(Ne

o Cla

dius Caesa

)这个名字,我早有关注,但一到罗马就被一种好心情所裹卷,生怕被这个名字破坏掉,因此一直避讳着。今天去斗兽场,听说前面就是尼禄“金宫”遗址,心想终于没有避开。

我以前关注他,与讲课有关。我讲授的《观众心理学》里有一个艰深的课题:尼禄在日常生活中杀人不眨眼,一到剧场里看悲剧却感动得流泪不止,这是为什么?人们很容易猜测是以虚情假意欺骗民众,但他的至高地位和行为轨迹否定了他有欺骗的必要。这个课题关及人类深层心理结构的探索,我的历届学生都不会忘记。

说尼禄杀人不眨眼,实在是说轻了,因为这会把他混同于一般的暴君。他杀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妻子、弟弟和老师,听起来简直毛骨悚然。当然这种杀戮与宫闱阴谋有关,例如他的母亲确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且不去细论;让我愤怒的是,公元六十四年一场连续多日的大火把罗马城大半烧掉,这个皇帝居然欣喜地观赏,还对着大火放声高唱。火灾过后为了抑制民愤,胡乱捕了一些“嫌疑犯”处死,而处死的手段又残忍得让人不知如何转述。例如把那些“嫌疑犯”当作“活火炬”慢慢点燃,或蒙上兽皮让群犬一点点撕裂。